吃过晚饭,沈恪非常自觉地收拾了碗筷,要去洗碗。
林简阻拦不够及时,等反应过来时,他已经站在了水池前,开水挤洗涤剂了。
沈恪个子太高,厨房的小水池高度显然不够,所以整个过程,他都保持着微微躬身探腰的姿势,尽量避免水花溅到料理台上。
然而即便是旁人做起来略显憋屈的姿态,换到他这里,一样显得从容又疏懒。
林简就站在离厨房门口不远的位置上,从这个角度看过去,恰好能看见沈恪长身玉立的身影和侧脸的轮廓。
想当年,可以称得上一句“五谷不分四体不勤”,甚至连洗碗机都没怎么用过的人,现在竟然会站在小厨房里,手动刷碗了。
这大概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“时间改变一切”吧。
林简无声地盯了片刻,收敛眸光,默默舒了口气。
那就这样吧。
这样也很好。
虽然重逢难以预料且不在计划内,但……总归又让他见到了这个人。
而且在经历了五年前那段撕扯剧痛的过往后,他们此时还能一如曾经那样,平和地相处于同一屋檐下,点滴细节处,还能流露出彼时温馨默契的剪影,沈恪待他也一如从前般真切亲近,对于林简而言,已经是可望而不可求的结果了。
哪怕……他依旧只当他是家人,也无妨。
那他就妥帖地维持着这份“家人”的人设。
所以多余的话,再多的心迹,就无论如何不能再表现出来,哪怕只是一点。
他不想再如五年前那样,看见那个人独自困顿怅然的神情了。
那么,他的那些盘根繁复又绵延难断的情感,最好妥帖收敛,悉心藏好,不在他面前泄露分毫。
想一个人,喜欢一个人,爱一个人,都是他自己的事。
都与沈恪无关。
清晨, 整个园区还沉浸在一片安静寂然之中。
园区内运动公园的塑胶跑道中,一抹修长高挑的身影迎着晨曦薄雾,不紧不慢地跑了过来。
旁边还跟着一只皮毛幽亮的边牧。
林简穿一条黑色运动裤, 纯白色的棉质t恤,塑胶跑道跑完一圈并不长。第五次经过健身器材区的时候, 林简稍稍放慢了脚步,回头瞥了一眼老大爷散步似的狗儿子:“啧,别偷懒。”